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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等级怎么区分?

来源: admin 发布于:2022-08-05 07:25:56

苗木等级的区分方法:合格苗木以综合控制条件、根系、地径和苗高等几个指标来确定。划分苗木等级时,在苗木综合控制条件达到要求后,以根系、地径、苗高为主要判定指标,并遵循以下原则:根系、地径和苗高不属同一等级,以根系级别为准。地径和苗高不属同一等级,以地径所属级别为准。福建省在苗木等级划分中根据苗木质量标准将苗木分为二级,Ⅰ、Ⅱ级苗为合格苗,可出圃造林;不合格苗(废苗),不允许出圃造林。

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换证怎么换

申请种子生产许可证的,由直接组织种子生产的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委托农民或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的,由委托方提出申请;委托其他经济组织生产的,由委托方或受托方提出申请。
申请领取种子生产许可证应向审核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验资报告或者申请之日前1年内的年度会计报表及中介机构审计报告等注册资本证明材料复印件;种子检验等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复印件;在生产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种子检验室、仓库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在生产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晒场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或者种子干燥设施设备的产权证明复印件;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涉及计量的检验设备检定证书复印件;相关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及实景照片;
(3)种子生产、贮藏、检验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4)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证明;
(5)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
(6)生产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提交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
(7)种子生产安全隔离和生产条件说明;
(8)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者已取得相应作物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免于提交前面第二项规定的材料和种子贮藏、检验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但应当提交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审核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审核时应当对生产地点、晒场或者干燥设施设备、贮藏设施、检验设施设备等进行实地考察并查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对具有相应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只考察生产地点)。具备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上报核发机关;审核不予通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核发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发工作。核发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进行实地考察。符合条件的,发给种子生产许可证并予公告;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什么是马铃薯的原原种、原种和良种

原原种是用脱毒的试管苗移栽或扦插最初产生的种薯。
原种是由良种繁殖场或品种育成单位通过原种生产程序繁殖出的纯度较高,质量较好,而且能进一步供繁殖良种使用的基本种子。
良种是在原种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改良的品种,品质和产量会更优良。原原种是用脱毒的试管苗移栽或扦插最初产生的种薯,个头比较小。







扩展资料:
马铃薯的生长发育也是呈周期性的,成熟的块茎经过一段时间的休眠才能作为种薯播种,即休眠阶段。播种后,依靠自身的营养生根发芽长出幼苗,即自养阶段。
出苗后,通过光合作用制造有机物,利用根系吸收水分和无机元素,形成完整的植株生长体系,直到开花达到植株的最大繁茂,即异养阶段;开花后,地上部停止生长,块茎迅速膨大,积累养分到成熟,即块茎形成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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