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农业网
手机端
首页 > 农药兽药>详情

办理一般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 admin 发布于:2021-10-21 11:07:10

《种子法》第二十一条对申请领取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的条件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1)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

(2)具有无检疫性病虫害的种子生产地点;

(3)具有与种子生产相适应的资金和生产、检验设施;

(4)具有相应的专业种子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领取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应当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

根据《种子法》的原则规定,农业部颁布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做了进一步细化,作出了具体的要求:

(1)申请杂交稻、杂交玉米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申请其他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

(2)生产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还应当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

(3)具有完好的净度分析台、电子秤、置床设备、电泳仪、电泳槽、样品粉碎机、烘箱、生物显微镜、电冰箱各1台(套)以上,电子天平(感量1%、0.1%和0.01%)1套以上,扦样器、分样器、发芽箱各2台(套)以上;申请杂交稻、杂交玉米种子生产许可证的,还应当配备PCR扩增仪、酸度计、高压灭菌锅、磁力搅拌器、恒温水浴锅、高速冷冻离心机、成套移液器各1台(套)以上;

(4)检验室100米2以上;申请杂交稻、杂交玉米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室150米2以上;

(5)有仓库500米2以上,晒场1000米2以上或者相应的种子干燥设施设备;

(6)有专职的种子生产技术人员、贮藏技术人员和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涵盖田间检验、扦样和室内检验,下同)各3名以上;其中,生产杂交稻、杂交玉米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的,种子生产技术人员和种子检验人员各5名以上;

(7)生产地点无检疫性有害生物;

(8)符合种子生产规程要求的隔离和生产条件;

(9)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生产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的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并通过品种审定。

(2)在指定的区域种植。

(3)有相应的安全管理、防范措施。

(4)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种子法》第二十九条对申请领取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的条件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1)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相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的种子、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

(3)具有与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和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种子法》的原则规定,农业部颁布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做了进一步细化,针对不同的种子经营许可申请作出了不同的要求。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