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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农副产品经营范围

来源: admin 发布于:2021-11-16 07:55:09

参考经营范围:

粮食加工品生产与销售;粮油机械的生产、销售;农副产品的收购、包装、储运及销售;农产品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农产品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农副产品交易公司经营范围参考一:

市场设施租赁、场地出租、物业管理服务;农产品批发、加工、仓储及运输;物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农副产品交易公司经营范围参考二:

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旅业开发,种养,种植,旅游产品开发及销售,文化娱乐服务(不含有奖电子游戏)。

扩展资料

经营范围法律要求: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企业的经营范围有以下要求:

经营范围:

1、企业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不能超越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申请登记注册。

2、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进行依法登记,也就是说,企业的经营范围以登记注册机关核准的为准。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企业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在进行登记之前,必须依法经过批准。

主要内容: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依据有关企业登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企业。

第三条经营范围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应当依法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

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选择一种或多种小类、中类或者大类自主提出经营范围登记申请。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可以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等提出申请。

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规定相一致。经营范围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对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进行修订,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条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以下称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凭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处罚规则

(一)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因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调整为许可经营项目后,企业未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的;

(二)经营范围中的许可经营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要求重新办理审批,企业未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的;

(三)经营范围中的许可经营项目,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届满企业未重新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的;

(四)经营范围中的许可经营项目被审批机关取消的。

行业经营范围

互联网科技

网络通信科技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开发及维护,计算机辅助设备的安装及维修,电子产品的安装和销售,计算机及相关产品(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办公用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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